標準做法

照著標準做法去做真的有比較好嗎?

「標準做法」的定義

什麼才叫做標準做法?雖然不是很需要定義這個東西,但為了大家在讀這篇文章的時候可以盡量有點共識,我還是稍微框一下範圍好了。

我在這篇文章說的「標準做法」,大致上指的就是入門教科書上面會教的方法,例如:拿筷子不能交叉、握筆的前三根手指各自不重疊、每個字有標準的讀音、每個字也都有標準的筆順。

對於「標準做法」也可能有另一個定義:大家統一依照一個公定的方式來做某件事情。例如:臺灣的道路是靠右行駛、直式信封的收件人寫在中間、HTTPS 使用 TLS 加密。這種牽涉到大家需要互相配合的「標準」,就不在我這篇文章的討論範圍,也許我聚焦的是那些只會影響到自己的那些「標準做法」。

有需要嗎?

但是標準做法又是誰訂的?
為什麼這個做法是標準但另一個做法不是?
沒有按照標準來做會怎麼樣?

對於這類問題的答案,我現在都一律回答:「爽就好」。

像是拿筷子這種事情,重點還是能不能達到目的,也就是能不能夾起東西。只要能用筷子把食物夾起來,食物能夠順利進到嘴巴裡面,而不是掉在桌上,就算有人要用手肘拿筷子我也覺得沒什麼問題。除非這個人吃一頓飯會弄斷幾十雙筷子,或是會在餐廳持續發出超過 80 分貝的噪音,那我可能就會建議這個人嘗試用「標準」的方式拿筷子。

著迷、學習動力

我在小時候,大概是幼稚園到國小這段期間,曾經很著迷「依照標準」這件事情,這件事情大概是從拿筷子開始的吧。

那時候家裡有一本童書,在教小朋友(也就是我)怎麼拿筷子。我在看到這本書之間就會用筷子吃飯了,不過當然是「不標準」的拿法(所以才會有這段故事)。Anyway,在看到那本書之後,我就很努力地練習用標準的方式拿筷子。印象中,沒有過多久(也許一個禮拜),我就完全掌握標準拿筷子的技巧,可以輕鬆用新學到的技能吃飯。

在那之後,只要有所謂標準做法的事情,舉凡拿筆、讀音、筆順、刷牙之類的,在那個人生階段能夠按照標準來做的事情,我都會想要用那種做法去做。原因也很單純:這些事情有很多人並沒有按照標準來做,而我透過自己的努力,做到了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,這種感覺很棒。除了學習本身的成就感以外,還能到處去看看誰的做法不標準,抓到的時候就能好好地鄙視一番,來澆灌那幼小心靈中的優越感。

炫耀

想要炫耀自己擁有別人不會的技能這種事情,支撐了我從童年到十幾歲青少年這段時間的學習動力來源。在我想要學一項新的技能之前,我都會先想像學成以後炫耀時別人崇拜的眼神——當然也不能否認,學習是很快樂的,我也很享受這個過程,達成自己過去做不到的事情是一件感覺很棒的事情——而這種想法雖然有點病態,但也確確實實地讓我學會了不少能夠拿來把玩的技能,像是:玩踩地雷、魔術方塊、轉筆、吉他之類的。(還有一些失敗的我就不提了)

至於我是怎麼從那個小屁孩變成現在這種樣子,說實話我也不太知道。也許是隨著年紀越大,能看到的世界也越來越大,才知道自己有多麼微不足道;也有可能是在脫離學校的環境的過程中,受到了不少社會的毒打,才逐漸變得比較社會化。

打字

扯遠了……回到正題,我之所以談到標準做法,是因為有一件事情我一直以為我是照著標準去做,但事實上並沒有,而且如果按照標準做法來做的話會對我有蠻大的幫助。這件事情就是——打字。

如果你以為我一直都是用「兩指神功」打字,已經想要上一頁的人,可以先不要那麼著急,事情並沒有那麼單純。

我打字這件事情是跟家母學的。他高中的時候讀的是商科學校,上課是要用打字機學打字的那種(某種層面來說也算科班?)。所以我從小就知道:打字應該要用食指放在 FJ,其他手指依序放在旁邊的按鍵上,每一根手指掌管一個竪列,空白鍵用大拇指來按。

雖然腦袋知道怎麼打字,小時候家裡也有電腦,但因為家裡沒有牽網路,對我來說大部分時候只有拿來玩遊戲的功能,沒有什麼能打字的機會(也沒有需要)。所以打字術科這件事情,我一直到小學的電腦課才有理由練習。那時候有一些練習打字的小遊戲,像是打地鼠還有賽車之類的(還記得的人可以舉個手),被拿來當成電腦課考試的標準。沒記錯的話這個考試我應該是拿滿分的,但最主要還是老師並不會把標準放很高(畢竟小學生而已嘛),所以我雖然勉強能盲打,但在打字的時候腦袋是全速運轉的,每打一個鍵都要想好一段時間。

真正的問題

要說真正掌握盲打,得是在家裡牽網路之後了,跟同學用奇摩即時通聊天,才開始有大量打字的需求。也因為那時候幾乎都是打中文(用微軟新注音輸入法大千式佈局),我的盲打習慣是圍繞著注音建立的,也導致我有個壞習慣到現在還在我身上:

我在打 6 這個鍵的時候用的是左手食指!

這個鍵應該是要用右手食指打才是對的。但因為 6 的位置對應到注音的 ˊ(二聲),而注音的韻母全部都在右手,在這個時候如果要打二聲的話,用左手食指去按對我來說是比較順暢的打法。

你可能會說這有什麼大不了的,難道我要在改掉這個壞習慣之後,去抓誰用左手食指按這個鍵然後耍優越嗎?當然不是,而且事實恰恰相反,我會繼續用左手食指去打二聲。

你一定覺得我在耍你,一下說要照標準,一下子又說沒關係,到底是怎樣?

問題是存在的:在打數字的時候就會遇到很大的問題,尤其是盲打的時候,我永遠在打 56 這兩個鍵的時候都要按錯好幾次才能打對。如果依照標準做法,左右手食指分別只要從 47 往中間跨一格就能按到 56

隨著最近越來越多的數字 OTP 要打,每天不知道要打錯幾次數字(真的很煩),這個問題已經大到我覺得必須花點時間解決了。

解決的方式倒是非常單純:強迫自己在打數字的時候把食指放在 47,英數混打的情況應該不多就先暫時不管,而打注音的時候就還是照現在的習慣來打就好了。

理由

所以,這個時候我應該可以回答開頭的那幾個問題了。

為什麼要照著「標準做法」的方式來做?

標準做法提供的是一個相對好的方式,可以讓你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有比較高的效率,或是可以避免掉一些未來可能會出現的問題。

當然,如果有其他更適合自己的方法,那就是比標準做法更好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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